向行政委员会提出的请愿书

书院行政委员会由书院院长或其指定成员组成, 7名教员(包括1名来自哈吉姆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), 还有两个本科生. 学生成员由本科学生团体任命.

向委员会提出请愿

学生如欲向行政委员会提出申诉,请先向行政委员会提出 与顾问讨论他们的担忧 学院咨询服务中心(CCAS). 

学生可提交 在线请愿书. 请愿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应明确说明个别学生所希望的决定.

关于行政委员会

根据学院规则的规定,行政委员会的职能是: 

  • 建立与学院规定相一致的指导方针,定期审查本科生的学业成绩
  • 对学士学位要求的所有例外要求采取行动
  • 在考虑个别问题时,向学院指导委员会提出所有有关学院政策不公平或不一致的问题

委员会在学年期间大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,以持续考虑个别学生的请愿书. 

每一份请愿书都涉及对学院规则的解释. 这些解释包括允许在截止日期后增加或删除课程等问题, 或者修改集群需求.

每年两次, 该委员会还考虑可能因学术原因而与学院分离的学生. 看到 试用期和离职页 了解更多信息.

在讨论这些个案的过程中, 该委员会制定指导方针,由学院院长及其在CCAS的工作人员管理学院规则. 作为这些讨论的另一个结果, 委员会偶尔会向学院指导委员会建议政策变化.

在某些情况下,教师或工作人员对学生请求的认可是有帮助的. 如果学生认为有足够的疾病证据可以保证委员会批准他们的申请,他们应该咨询学术顾问,以获得适当的程序.

大学保健处不提供补课理由. 在决定达成后不久,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,告知他们的案件处理情况.